找回密码
 会员注册

微信扫码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799|回复: 0

定了,上调!关乎靖江这类人…

[复制链接]
  • 打卡总奖励:473
发表于 2021-8-12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会员注册

×
小编近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泰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和泰州市人社局《关于调整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我市从2021年7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从1065元/月提高至1110元/月,上涨45元/月,从2021年8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金最高标准从1830元/月提高至2070元/月,上涨240元/月。


政策小贴士

失业保险金政策

申领对象:
须同时符合下列三种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需求的失业人员。

申领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者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原件,至市人社局就管综柜办理申领。


失业保险待遇: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每满1年可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保险金。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保险金。

缴费20年以上,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5%确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领取失业金期间,医疗保险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本人不需要缴纳,失业金期满以后,次月个人及时缴纳医疗保险。


咨询电话:0523-80292380


▍来源:今靖江


新靖江论坛内发表的信息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发布信息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新靖江论坛联系删除!
+10
公众号:靖阅网、新靖江论坛(www.jjsbbs.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会员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