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会员注册

微信扫码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728|回复: 0

靖江市特殊教育学校2021年招生通告

[复制链接]
  • 打卡总奖励:473
发表于 2021-7-14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会员注册

×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2021〕1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泰州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泰教基〔2021〕13号)、《靖江市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靖江市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0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2021年全国、江苏省教育工作会议以及泰州市委市政府“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大会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各项要求,切实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良好招生秩序,努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更好地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02、招生原则

(一)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要求,保障每一名残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
2.严禁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得要求学生提供各种学科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种考级证书并将其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
3.依据政策,实施全免费教育;结合实际,按照培智学校标准班额,实行计划招生。

03、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
培智部一年级新生班(8—10人/班)

(二)招生对象
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年龄可适当放宽1-2岁。

(三)招生登记
1.时间:7月16日-18日,上午8:30~10:00    下午2:00~5:00
2.地点:教导处
3.适龄儿童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必须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2)新生出生证;
(3)户口簿;
(4)残疾证或医疗诊断证明;
(5)预防接种免疫证;
(6)最近14天之内父母和入学儿童的苏康码。
4.联系人:
曹老师,联系电话:15952633660;唐老师,联系电话:13852625060。

(四)报名程序:

1.要求就读本校的儿童须由监护人带领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
2.填写新生报名登记表;
3.出示本人及入学儿童的苏康码,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登记后尽快离校,自觉维护登记秩序。

(五)名单公示、报到注册

1.根据现场审核确定入学儿童,入学名单于8月9日公示。
2.9月1日上午8:00-10:00根据分班名单到班级办理报名。

04、工作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招生工作是一项法规政策性强、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重要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宣传、落实省市招生文件精神,规范招生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直接责任人。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完善招生工作制度,规范招生工作程序,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作风严谨。通过具体研究制定新学期招生工作方案,畅通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就关键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回应群众关切;要对新生报名、信息审核、公示确认、录取注册等环节认真把关,及时收集材料、准确发布信息、严格审核标准、规范录取流程。
(三)强化责任追究。全面落实招生工作“九个严禁”,严格问责制度,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视情节轻重,对违规招生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予以责任追究,学校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学生监护人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四)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注册和管理,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手续。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加强与政府、家庭和社会各方的联动,形成联控联保机制,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建立“一对一”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帐。招生数据仅限于招生工作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泄露学生相关信息。
                                       
靖江市特殊教育学校
二O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新靖江论坛内发表的信息均为网友自行发布,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发布信息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新靖江论坛联系删除!
+10
公众号:靖阅网、新靖江论坛(www.jjsbbs.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会员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