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坚持将开门搞整顿贯穿始终,推动查纠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做到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现将靖江市司法局“6+1+N”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进行公告,诚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一、“6”为中央确定的需要重点整治的“六大顽瘴痼疾”,在司法行政系统整治内容为: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1.领导干部利用职务或职务影响力,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2.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收受当事人贿赂、礼品、礼金或其他利益,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3.司法行政干警收受当事人贿赂、礼品、礼金或其他利益,帮助牟取不正当利益。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1.个人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或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提供帮助。
2.违反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
3.违规参股或利用公权力、关系网非法融资、高利放贷、有偿担保,低于银行利息或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
4.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其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三)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原法院、检察院人员充当司法掮客,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
1.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违反规定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幕后担任“法律顾问”、行政辅助人员,充当司法掮客,搞利益输送。
2.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特别是律师向司法人员行贿或介绍贿赂等,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
(四)公证人员履职尽责不到位,服务群众有欠缺
1.公证人员服务态度差、效率不高、敷衍塞责。
2.公证人员无正当理由拒办公证。
3.要求群众提供不必要证明、过度证明、循环证明。
(五)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规违法办理社区矫正案件
1.违规违法开展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工作,委托文书接收、调查小组构成、组织实施调查、作出评估意见、评估意见送达等违反法定程序或未与委托机关协商确定,超期限出具调查评估意见。
2.对社区矫正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监督管理规定,应当提请撤销缓刑、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不依法提请或不及时提请。
3.在暂予监外执行病情诊断程序中监管不严、弄虚作假,不依法提请或不及时提请收监执行。
4.违规办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执行地变更和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在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中,接受吃请、收受贿赂、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审核把关不严;社区矫正机构和工作人员不落实监管措施,造成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
二、“1”为全市政法系统执法司法作风不严不实问题,在司法行政系统整治内容为:
部分同志工作作风漂浮,不能主动承担、认领责任,大事干不了,小事不愿干,突出表现在思想认识上持有“等着看”,工作落实上需要“催着干”,攻坚克难上存在“边缘转”的现象。窗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意识、主动服务打造营商高地意识仍需加强。
三、“N”为司法行政系统需要整治的其他内容:
2020年网格化社会治理监测评价群众安全感调查中,矛盾纠纷调解率低,排名靠后。矛盾纠纷调处存在宣传教育引导不够、多元化化解纠纷机制不健全、调解员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相关情况可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电话:0523-89183235
邮箱:jjssfjjyzd@163.com
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
靖江市司法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