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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靖江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现就靖江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递补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 1.复审时间:2021年4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复审地点:靖江市教育局四楼人事科。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可延迟至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 (2)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的2019、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证明、档案托管证明。 (3)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教育(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 (4)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未就业证明、档案托管证明。非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本人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如本人有特殊情况,不能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审,受委托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请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信息,并确保通讯工具畅通。
幼儿教育A | JJ202134001 | 张玲 | JJ202134007 | 何娜 | JJ202134023 | 倪佳楠 | JJ202134008 | 李洁 | JJ202135007 | 李昕蔚 | | | JJ202134012 | 张绮雯 | | | JJ202135008 | 印武 | | | JJ202135009 | 冷琦 | | | 幼儿教育B | JJ202135020 | 秦姝瑶 | JJ202136012 | 何蒙 | JJ202135027 | 陈鑫雨 | | | JJ202136003 | 钱雯婷 | | | JJ202136005 | 吴欣烨 | | | JJ202136011 | 吴春兰 | | | 幼儿教育C | JJ202140006 | 赵淼文 | | |
靖江市教育局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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