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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靖江】惨剧!姜八路某路口,男子一个行为致颅脑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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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9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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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安全骑行 ,
别拿生命闯红灯!
危险往往就发生在
心存侥幸的瞬间。

日前,
在我市姜八路与江防路交叉路口,
一辆非机动车在通过路口时,
因闯红灯与一辆汽车发生碰撞,
事故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颅脑损伤,
交警判定非机动车驾驶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从监控画面中可以看出,
路口绿灯亮起后,
汽车正常启动,
当汽车快要通过路口时,
一辆闯红灯的非机动车快速撞了上来。

非机动车通过路口时闯红灯,
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
非机动车驾驶员未戴安全头盔,
导致颅脑损伤。

市民在参与交通的过程中,
应当遵守各项交通法规,
本期事故因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所致,
应当承担事故所造成的后果。

事故中,
因为非机动车骑车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才发生了这起的惨剧。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并且——
敲黑板——
敲警钟——

闯红灯
后果非常严重!!


在此,小编友情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在骑行电动车时要牢记交通规则,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还有,车辆行至路口时一定要注意观察,遵守交通信号灯,减速慢行,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要观察交通标识和标线,“安全”警钟要时刻敲响。

同时,头部是人体最为脆弱的部位,只要受到碰撞,很容易造成颅脑损伤。如果戴上头盔,头部受到的损伤便会降到最低。佩戴安全头盔,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动作,但在意外发生时或许有保命的作用!

最后,
一定要牢记,生命只有一次!
遵守每一条交规,
才能保每一份安全,
生命可贵,莫闯红灯!

▍来源:靖江市融媒体中心,新靖江论坛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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