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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儿子KK(泰迪宠物狗),今年2岁了,惋惜的是,今早(2015年5月9日)撒尿的时候,被苏M05B21的车撞压死后快速离开事发现场,监护人及旁观者亲眼目睹全过程,幸有一小伙骑摩托车追赶将其驾驶员拦截下。驾驶员见其情况不妙,并报了警。 双方在民警的帮助下进行调解,我方的意思是:双方都有责任,咱儿子养了2年,我方承担这两年的抚养开销,大约1-2万元(宠物店可以去打听,2年内泰迪所需开销),由他方重新购买一只泰迪狗作为赔偿,如果不方便买,那么可以给我方3000元,我们自己去买,还要打疫苗等其他费用)。经过4个多小时的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之所以发这帖子,是笔者对社会某些职能部门员工素质质疑,笔者在此打个比方:“上幼儿园的孩子都知道,即便不小心把别人的物品弄坏了,也会说声对不起,也会重新赔偿给人家,更何况你们还是做教育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