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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心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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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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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春阴
      一直都不喜欢春天。我可以找到许多理由,比如阴雨连绵,比如冷暖不定,比如开始蠢蠢欲动的小虫子,还有花粉,还有无数到这个时间就开始发作的神经病患者——他们中间的一个每到这个时候就打电话骚扰我。他是否觉得一个在家专门写作的女人,应该和他是同类?其实我是很正常的人,正常到有点乏味。我日落而坐,日出而息,每天作息规律,我一日三餐,虽然素着一张脸,但每天沐浴,长发滑爽清香,除了每天无限量的咖啡,我甚至没有任何坏习惯。
      每年到了春天,总是心烦,总是觉得人生无望,甚至在大祸临头的预感中感到浑身冰凉。
      直到那天,我看到了那树梨花。
      阴天里去书店,是我固定的一个节目,类似于心理治疗的一种方式。我其实不想买什么书,我只是需要到一个还算安静的公共场合,让自己离开一会儿电脑,或者听听活人的呼吸。我对书店不抱希望,对出版社,对写书的人都不抱希望。不会有我想读的书,连我自己都写不出我想读的书,我能指望谁呢。
      离家最近的小书店,唯一的好处是除了晚上几乎没有人。没有什么想要的书,满眼的励志书,这是我心目中最可笑的读物,好像人生的答案真的会藏在那些书里似的,真是傻得煞有介事。还有就是胡兰成、张爱玲,不知道这一对男女有什么好让人追忆的,这样持续不退的热捧简直让人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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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了书店,心里更加腻烦起来。漫无目的地乱走,突然一抬头,一树梨花。我想到了一个词:璀璨。真是璀璨,好像是用银子碾得薄薄的做出来的,上面还有月光照着。但是这么耀眼却是无心的,所以毫不做作,自在得很。不由得呆了起来。站久了,居然看到几瓣飘了下来,像绝色女子在静夜无人时的一声叹息,不要人听见,但若听见了就不能忘记。看见那棵梨花,我突然觉得,有福分看见这样的一树花朵的人,应该还有希望。
      那种光线,那种湿度,那种微微的明艳和茫茫的惆怅,有一个现成的名字,叫做春阴。春阴,真是好听。本来那么俗气的"春”,加上一个“阴”字,顿时就变了一副模样,有了七分婉约姿色,还有三分让人揣想的气质。
      不得意的生机,半盛半颓的三十出头,含蓄的痛楚和盼望,都可以用这个词,说尽了。
      春阴。我要用这个词写一篇小说。但是看着梨花,这样纷纷开着,又细细落下,又觉得自己写不过她,倒叫人沉吟起来。
      关于写作,我有一些梦想,等我挣到许多钱足够一辈子花了之后,我要写两部长篇小说,一部是贴近我的日常生活的,我连卷首献词都想好了——我很想让你们看到,生活和写作是如何互相成就的。但是我预先向你们道歉,因为你们可能看到:写作和生活如何互相打扰。
      另一部应该是远离这个城市,远离正常生活的,是一个关于梦想和伤害,漂泊和回家,死亡和信念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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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部将是我毫无保留竭尽全力的作品。如果也要有一个题词,那可能是:心爱之地,心爱之人,光,均无法正视,无法看清。
      但现在,我首先要养活自己,自由撰稿人其实很不自由,所以这两部作品都还离我很远。
      眼下离我看见那棵梨花已经过去了一阵子,梅雨开始了,这是另一种潮湿和烦闷,端午近了,我正在吃一个豆沙粽,有一个人打电话来了,这个人是我一定会写到的,但我不知道该给他起个什么名字。
      写小说的时候,给人物起名字是一个让人头疼的小问题。中国人太多了,很难避免重名,有时候甚至会被认为在影射某个熟人。我知道许多作家的做法是:用英文字母代替,但是我偏偏最痛恨这种做法,既然是用母语写作,难道我们的汉字就不能解a决这个问题?那些代替人名的A啊c啊的,好像是一些维生素。各行各业都应该有一点起码的职业道德,而且体现在一些细节上。就像政客不应该染头发欺骗选民一样,作家不应该这样给人物起名字。
      他现在出现,活该他倒霉,我就叫他豆沙粽吧,但是他没有这么鼓鼓囊囊,那就叫豆沙吧。可能他会抗议,“这么土的名字啊,而且我从来不吃甜食!”但是我不管他的感受,何况等到小说发表出来,他要抗议也已经晚了。
      现在,这个刚刚被命名为豆沙的男人,在我的手机里说:你还生我的气吗?
      什么气?——我真的忘了。
      他沉默,然后说:那就好。
      这时我想起来了,就在一个星期前,我们为了他应不应该和女友分手争执过,我说,人家刚刚人工流产没几天,你现在提出分手太过分了,你就不怕出人命吗?他说,这就是对方想要的效果,完全是苦肉计,这样让步一次以后就麻烦了,很可能弄得要结婚。我说,天下哪有这样的苦肉计?你把人家当什么了?他说:我也不知道,反正我不是故意的,反正最好她不要再来缠我。我说:你也喜欢过她的吧?怎么就一点点都不替她想了呢?他说:我自己都管不过来,怎么替人家想?最后我骂他可以去竞选天下最差劲的男人,符合以下条件:无情无义,没有担待,冷酷自私,外加良心让狗吃了……说是骂,但是一点不像骂,我是一边笑,一边叹息似的说,最后总结是:世界上真的会有你这样的男人啊,真还让我认识到了一个。他闷闷地说,没想到你对我评价这么低,不够义气。我对你什么时候有这么高的要求?
      那么无聊的争执,其实我们根本没有在争执,都是成熟得过分的成年人,谁不知道道理?但是道理都是说给别人听的,那些魏晋名士就说:“礼岂为我辈设。”说得好,我们草芥一样的小人物也可以这样自我赦免,什么道德,什么无私,什么真爱,什么责任,那都是说说而已,如果没有人相信,干脆省点口水连说也不必说了。也许天下大多数男人都这样吧,如果可能,谁不想多吃多占不承担责任,大多数女人也都这样,如果可以又有谁想温良恭俭让、一辈子老老实实按牌理出牌?只有那些歪瓜裂枣、猪不啃狗不理的主儿,才会从一而终忠贞不渝吧。人和人的区别,有时候只是有没有可能有没有机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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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起来我和豆沙有什么好争的呢?我们只是借了一个话题,在各自发泄最近的不愉快而已。难怪我忘了。
    我想起来了。我这样说完,有点后悔。不该承认我忘了,好像有点吃亏。
    他说:我们和好吧。和我上床的女人好找,像你这样的不上床的不好找,我不想翻脸。
    我说:好。
    我也不想和他翻脸。吵架,不理睬,然后和好,这是第几次了?以后不要这样了,都这么老了,有点做作,有点滑稽。
    这个时候,豆沙说:以后我们不要这样了。
    我笑了起来。心里想的话有人替你说出来,真的很爽。有时候,我们简直像情人。但是我们这么好,就是因为我们不会是情人。这种好,在我们这个年龄,是男人和女人最好的那种好。除非我们自己搞破坏,没人破坏得了。除非我们  自己把它弄混乱,一切都是清清楚楚的。像有机栽培的新鲜蔬菜那样,有百利而无一害。
    但是这种温情,其实是最冷血的人才能维持的关系。终于知道了,我为什么一直容忍这个自私透顶、品行不端的人了,因为,我们是一样的人。
    我从来不觉得,像豆沙这样的朋友,和薄荷有什么关系,薄荷也根本不认识他。薄荷是我的同居男友,是一家广告公司的部门经理,心平气和地开一辆公司的桑塔纳上下班,35岁,瘦,高,没有肌肉,轮廓清秀,嗓音柔和,谈吐得体,算得上是南方男人的代表作。
    之所以给他取薄荷这样的名字,是因为许多男人身上都有一种动物的气息,尤其是接近女人的时候,那种荷尔蒙蒸腾起来的气味简直熏人。但是薄荷不一样,他身上有一种植物的清冷,那种味道有点怪,大多数人会不喜欢,但是习惯了倒觉得是特点。在性这方面他也是比较寡淡的那种人,胃口欠佳,这样倒是和我的可有可无合拍,不会一个在水里一个在火里。
    其实两个人在一起,没什么是非,两个人一致就好,不一致就不好。比如一个花心一个痴情是灾难,如果两个人都花心倒成了同道,有了共同语言;再比如离婚也不一定是伤心事,如果那两个人都正好想换换口味甚至找到新的兴奋点,那简直是皆大欢喜,比一个想厮守终身另一个想挣脱枷锁的拉拉扯扯强百倍。
    我们在一起有四五年了,他最大的优点就是没给我什么压力,我拥有了婚姻的大部分好处,但是没有“夫妻”这个紧箍咒的束缚;对他来说,我最大的好处是什么呢?不想结婚?不花他的钱?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花男人的钱。当初决定不上班的时候,我算过自己的积蓄,足够两年的生活。上班的时候,我和同事们就讨论过,要有多少钱才敢不上班。最后结论是:如果单身,有两年生活费就可以了,大不了钱花光了再出山;如果是结婚了,就要有三年的生活费,免得拖累别人;如果有了孩子,为了孩子的教育的连续性和心理健康,至少要有十年的生活费。因此决定不上班的时候,很庆幸自己是单身。虽然已经29岁了,但是我还是单身。单身,不仅使不上班的梦想容易变成现实,而且压力也减轻到最低限度,因为不需要对任何人负责,也不需要解释。如果你有饭吃,基本上你想做什么就可以做;等你没有饭吃了,你自己去挣就是了,总会挣到的,就这么简单。
    之所以选择写作,是因为我无法在任何一个地方工作超过两年。如果不是因为写作,我到今天已经不知道换了多少工作了。写作就像一个好丈夫,终止了我在无数可能之间的流浪甚至放荡。
    终于决定不再出去上班,就在家里写作的时候,我想起生活里经常会有的一个情景。一群朋友聚在一起,先吃饭,很麻烦地点菜,等菜上来,吃得满头大汗,最后吃完了,服务生把所有的碗碟杯筷都撤下去,桌子擦得干干净净,这时大家都松了口气。这时候上茶,开始聊天,觉得真好真轻松真自在,刚才那一通忙乱完全莫名其妙。
    工作就像前面的吃饭,为的是等来后面的不工作。等来的时候心里真是轻松,把当白领的一些习惯当成狼藉的杯盘统统收拾掉了,把好不容易露出了的桌子擦得干干净净。心情和房间一样洁净之后,突然闻到了一阵香气,原来是楼下窗外有一棵栀子花,不知道什么时候茂密地开了。原来上班的时候,几乎感觉不到四季的变化,每天最清楚的是今天星期几和记事本上一连串要完成的事情,对于温度和湿度都不太敏感,不要说风和花香了。在栀子的香气里,我满足地叹了一口气。
    辞了工作,把套装套上套子挂起来,把没有用完的名片整盒扔进垃圾桶,我就从这个城市巨大的传送带上跳了下来。
    我庆祝自由的仪式是:一连睡了三天三夜。中间只起来吃过一顿饭。
    有的人天生是花不到男人钱的。我在薄荷之前有过一个男朋友,我当时写了许多稿子,但是因为没有人脉没有名气都卖不掉,真是山穷水尽,很想有人让我靠一靠缓过那个难关的。可那个男人比我还穷,但是他照样出国旅游,钱是向他父母要的,签证的时候,他向我借了五百块,然后根本想不起来要还我,就兴冲冲地一个人飞向欧洲。在他回来之前我就决定不再理他。
    等到认识薄荷,我已经有了保障,稿费,还有给一些杂志做兼职的记者、编辑的工资,我挣得和一般的同龄白领差不多,而且在过去的时间里,我习惯了花自己的钱,所以薄荷的钱还是和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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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4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潘向黎的《穿心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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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4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2、总是在开头
      这两天我已经开了三个头,然后选了其中的一个写了下去,然后又停住。
      最后,我叹了口气,把刚写出来的半个故事全部干掉了。
      这个小说是给一本时尚杂志写的,想写得好玩一点,不知道怎么写着写着又有点严肃起来。这样不行,我要等一等。
      我知道,时尚杂志需要的是名牌服饰,时尚名车,昏暗的酒吧,漂亮或者英俊得不可能的男女,离奇的邂逅,漂浮的心情,然后曲折,再曲折,有没有明确的结局倒不要紧,开头要把人震住,能抓住人看一半就可以了——买这种杂志的人,很少有人真的把一篇小说看到底的。小说在这里,是一种点缀,一种标签,接近于艺术,接近于浪漫的一种标签。
      刚才这个肯定写坏了,我得想办法另外写一篇。这已经是第三个开头了,我怎么总是在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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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4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都是晚上十点以后开始写,那时候周围渐渐安静,而我的脑子开始从混沌走向清澈,有如大雨过后的天空,不,像没有一丝波纹的水面,生活里的一切都投影在上面,纤毫毕现。一般写到第二天早上,七点多,肚子饿了。我就会出去吃夜宵。这个时间店里都是一觉醒来吃早点的人,只有我是脸色苍白、眼睛干涩地来吃我的夜宵。早点和夜宵,这不只是叫法的区别,而是揭示了完全不同的两种生活方式:吃过早点的人马上车水马龙地去上班了,而我,和人群结束了短暂的接触,马上回到自己的小窝,进入我的无知无觉的宁静时间。无数次,我打着哈欠在心里说“城市啊,你沸腾吧,我不奉陪了”。
      这一天,我憋了一晚上没有进展,第二天就穿着在家里穿的套头衫,披上厚披肩,出去吃我的夜宵。我的夜宵通常在一家茶餐厅和一家咖啡馆中间两选一。今天我选的是茶餐厅,看到街对面等红灯的人,突然有了主意,我从包里翻出笔来,向服务生要来了几张白纸,等到我点的馄饨面和萝卜糕送上来的时候,我已经写完了一个短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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