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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靖江支公司
2009年“驻社区服务代表”待遇的有关规定
为积极响应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社区”的号召,充分发挥保险业在服务社区当中的重要职责,进一步完善中国人寿的保险服务体系,为广大朋友提供更好的保险理财、理赔服务,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特在街道属行政社区设立保险服务室,并面向各社区公开负责人和驻社区代表。(各空缺社区见附录)
“驻社区服务代表”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驻社区服务专职保险服务人员,持有国家保险从业资格证书,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专门从事客户保险理财、理赔等相关服务,并负责进行保险服务理念的传播。
“驻社区服务代表”将享受以下待遇:
一、享受公司《基本法》规定的各项收入(三个月试用期内符合最低标准者,月均收入2000元以上:底薪1200元+绩效,上不封顶);
二、享受公司《基本法》规定的医疗、养老、意外保障等福利;
三、考核期满并经综合考核考察优秀者,经本人申请,公司批准后,可在其本人所在社区优先设立“社区保险服务室”。三个月表现突出者可提前建立“社区保险服务室”。
报名条件:身体健康,有爱心,责任心强,年龄25——4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者(能力优异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15日
联系方式:手机13815986228
13961085722
QQ:706876110(加好友时请注明“驻社区服务代表”)
招聘居委及名额如下:
居委名称 招聘名额
江华居委 2
城北村 1
北大街居委 1
布市里居委 1
新西居委 2
渔婆新村 2
渔婆居委 1
双港路居委 1
正南村 2
正南居委 1
方家场居委 1
小关庙居委 1
虹兴居委 2
供销居委 1
三江居委 3
新世界 2
建安村 1
虹桥居委 2
骥西新村 1
靖南新村 1
同心新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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