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面积超23万方!靖江这里一地块出让,将用作...
近日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了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靖江市工公开13号
该地块位于江阴靖江园区四圩村
总面积超23万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 39 号令)、《江苏省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网上交易规则》,经靖江市人民政府批准,由靖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1宗工业用地组织进行公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如下:
土地位置:靖城镇四圩村
土地面积(㎡):234438(折 351.6亩)
土地用途:工业
容积率:1.10≤容积率
建筑密度(%):40≤建筑密度≤65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50
出让年限(年):50
起始价(万元):7314.50
该地块的四至范围
北侧毗邻沿江路,南侧紧邻大明重工
根据土拍公告显示,
金属制品项目用地,
投资强度≥330万元/亩。
△规划控制图
同时公告中还明确要求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并且对竞得人后期项目投产后税收提出明确要求:
1、竞得人取得土地后项目应当在两年六个月内竣工,三年六个月内投产,项目投产后年亩均税收不得低于20万元。首期税收考核监管周期为6个年度,每3个年度综合评估一次。其中税收考核监管期第1年度、第2年度分别达到约定亩均税收标准的30%、70%,第3年度起达到100%。每个综合评估期内,如未能达到税收要求,应承担违约责任,以违约金形式补足差额部分。
2、竞得人承诺该企业2021年度上缴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税费不低于5000万元,2022年度不低于1亿元,2023年度不低于1.5亿元,如未能达到年度税收要求,应承担违约责任,以违约金形式补足每年度差额部分。
3、企业取得土地后应当在两年内竣工,三年内投产,项目投产后年亩均税收不得低于20万元。首期税收考核监管周期为6个年度,每3个年度综合评估一次。其中税收考核监管期第1年度、第2年度分别达到约定亩均税收标准的30%、70%,第3年度起达到100%。每个综合评估期内,如未能达到税收要求,应承担违约责任,以违约金形式补足差额部分。
4、宗地成交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10日内,江阴—靖江工业园区须与竞得人签订《投资监管协议》,否则不予确认成交资格,《投资监管协议》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明确的亩均税收、建成投产时间、容积率、投资强度等事项。
以上部分内容摘自靖江市自然和规划局网站,详细内容请登录查看!
▍来源:靖江市自然和规划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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