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21-2035年)》顺利通过省级专家评审
12月15日,省自然资源厅在南京组织召开《泰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21-2035年)》专家评审会。省厅副厅长李如海出席会议并讲话。与会专家和领导听取了现场汇报,审议了规划成果,并对规划成果表示充分肯定。一致认为,《泰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21-2035年)》成果思路清晰、调研充分、分析深入、内容全面,立足全域统筹,从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面深化落实了《泰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上位规划关于交通设施布局要求,提出的城市综合交通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方案符合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泰州城市空间格局优化的要求。一致同意通过评审论证,并从进一步衔接上位规划、优化交通结构、预控设施空间、细化实施时序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建议。省厅空间规划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及泰州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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