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姜堰区原人大副主任薛金林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年8月15日,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泰州市姜堰区原人大副主任薛金林受贿案。以受贿罪对被告人薛金林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依法扣押的赃款以及工商银行金条两根,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薛金林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部分受贿犯罪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且退出全部赃款,可以从宽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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