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靖江论坛微信 发表于 2023-7-27 16:28

2023年靖江市越江幼儿园小班招生简章

#2023年靖江市越江幼儿园#

01、招生对象
凡年满3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在我园服务区范围内的幼儿。
根据《2023年靖江市幼儿园小班招生工作意见》,我园服务区范围为:
1.横港以南,城东大道以东,南环路以北。
2.站前路以东。

02、招生登记
1.时间:
2023年7月29日-8月1日(周六、周日、周一、周二)下午2:00—5:00

2.地点:
越江幼儿园小(2)班教室

3.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需出具以下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幼儿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年满3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
(3)幼儿本人或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实际拥有并居住的住宅类房产的有效房产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取得房屋所有权的生效法律文书、房屋买卖契税税款缴款书、自建房许可手续、拆迁安置协议等)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幼儿和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醒:
1.有效证件签发日期截至2023年7月10日,7月10日以后的材料不作为今年划区招生的依据。
2.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统一放于文件袋内交由园方审核保管,分班后凭“收取证件登记表”至各班班主任处领取。

03、录取方法
8月9日—8月14日分批公示小班幼儿录取名单。

04、报到注册

录取幼儿按分班名单到各个班级办理报名手续,过时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越江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05、温馨提醒

1.下载招生登记表。(在家填写好,报名时与相关材料一并提交审核。)
2.遵守报名秩序。(报名时建议一家一人,跟随引导员到相应登记室登记。登记完毕,不在幼儿园逗留,及时离园)。
3.我园招生与小学入学不挂钩。幼儿毕业后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办法执行。

附件:报名登记表(家长自行扫码下载,提前填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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