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水楼台 发表于 2023-2-20 16:44

靖江市2023年度第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苏政地M〔2023〕13 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靖江市2023年度第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靖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靖)地呈字第2号靖江市2023年度第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经泰州市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申请。将斜桥镇荷花村、新木村,新桥镇太和村等地区12.653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将斜桥镇新木村、新桥镇太和村共1.4068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将斜桥镇荷花村、新木村,新桥镇太和村等地区1.5849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收为国有。本次共批准建设用地15.6447公顷,其中转用土地14.0598公顷、征收土地15.6447公顷。二、同意你市通过购买异地指标方式,落实补充耕地任务7.4588公顷(其中补充水田规模6.5722公顷)。请你市认真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三、你市要督促当地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确保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及时供地,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2023年2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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