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靖江论坛微信 发表于 2022-9-3 10:58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啦!·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推进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十项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目标任务,扎实做好做优民生幸福工程,让更多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待遇。

从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高15元。调整后,我市标准为每人每月231元。

据了解,此次调整将惠及全市9万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目前,市社保中心正在加紧各项工作准备,所调及补发的待遇金额将于9月上旬随正常的月度养老金一起发放至待遇领取人员的银行账户。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都应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主办的基本养老保险不得重复参加。

#参保办理流程:

参保居民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原件,到户籍所在村(社区)便民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非户籍所在村(社区)不能办理。


#缴费渠道:(三选一)

①在手机微信小程序里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进行实名认证后,自主选档缴费;

②持身份证、银行卡在村(社区)便民中心小型终端机(小黄机)上自主选档缴费;

③持身份证在靖江农村商业银行网点窗口自主选档缴费。

(特别提醒:除银行窗口缴费可以使用现金外,其他缴费方式不使用现金,敬请广大居民提高警惕,拒绝现金、转账等给他人代缴,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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