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传来最新消息!即日起…
6月2日小编相关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和缴存职工纾困解难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3项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进一步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在2022年12月底前补缴到位。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缓缴由企业向所在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服务民生绿色通道审批确认(可在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gjj.taizhou.gov.cn/下载),各缴存企业要加强与职工沟通,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由缴存职工向所在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经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民生绿色通道审批确认后(可在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进行免除罚息、不纳入逾期记录等处理。
三、单身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从8000元/年上调至12000元/年,已婚职工(含配偶)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从16000元/年上调至24000元/年。职工已于今年1-5月份办理租房提取的,可通过公积金网厅、“泰州通”APP或至公积金服务大厅进行补充提取。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来源: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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