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靖江论坛微信 发表于 2021-9-13 11:34

最高750元/月,符合条件的靖江人快来领钱!


根据省、市关于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现将我市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受理发放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保险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二)补助标准



在我市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750元/月,在我市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450元/月。



(三)申领办理



失业人员本人凭身份证、社会保障保卡至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园区、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进行申领。失业补助金依申请发放,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从次月开始发放,最长不超过6个月,受理期限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领取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转出)。



(四)申领地址

靖城街道为民服务中心1号、2号窗口(江平路320号,红房子宾馆东对面);



城南办事处人社所(东进路88号,城南办事处内);



滨江办事处人社所(工农路399号,越江派出所后4楼);



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办事处人社所江防村党群服务中心;



东兴镇为民服务中心1号、3号窗口(东兴镇人民政府内);



西来镇为民服务中心4号综合窗口(西来镇植物园路1号);



孤山镇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城北园区山南路18号);



生祠镇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3号、4号窗口;



马桥镇为民服务中心8号窗口(振兴南路136号,马桥镇政府内);



斜桥镇为民服务中心9号、10号窗口(斜桥镇康桥路2号);



季市镇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季市镇府前路2号);



新桥镇行政审批局1-4号综合窗口(新桥镇润新大道1号);



靖江市人社局4号楼就业管理中心1楼1-3号窗口(人民中路123号)。



▍来源:靖江人社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最高750元/月,符合条件的靖江人快来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