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严重!靖江一男子在某公司厂区内闹事打砸!背后原...
公司依法辞退员工是很正常的事但是有些人被辞退后心生怨恨
不仅不好好反思过错
竟还动起了歪心思
有一家公司
就发生了这类让人头疼的事
靖江男子徐某
因不满被老板解雇,心生不满
竟然去厂里打砸设备
造成公司损失
最近
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被靖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起诉书部分内容如下:
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靖检刑诉〔2021〕Z292号
被告人徐某某,男,1968年**月**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10241968********,汉族,初中文化,工人,住靖江市**镇**村**圩**号。被告人徐某某因本案,于2021年2月9日被靖江市公安局决定并执行刑事拘留;于2021年3月18日被该局决定并执行取保候审。
本案由靖江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徐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于2021年7月12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1年7月14日已告知被告人徐某某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于2021年7月12日已告知被害单位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被害单位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徐某某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1年2月8日2时许,被告人徐某某因不满江苏**有限公司将其辞退,至该公司厂区东侧,采用打砸等方式将2台热风炉燃烧器敲坏,将甘油桶撬开放倒,致10余斤食品级甘油流到地上。经鉴定,受损热风炉燃烧器维修费用、食品级甘油价值人民币计12068元。
被告人徐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2021年3月17日,被告人徐某某的家属已代其赔偿江苏**有限公司人民币13685元,取得了被害单位的谅解。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靖江市公安局依法拍摄的受损热风炉燃烧器等照片的物证照片;
2.靖江市公安局依法调取的人员基本信息表、劳动合同、购销合同等书证;
3.证人坎某某、侯某某、李某某等人的证言;
4.被害单位责任人陈某某的陈述;
5.被告人徐某某的供述和辩解;
6.靖江市价格认定中心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书;
7.靖江市公安局依法调取的现场监控视频等。
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事实。被告人徐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徐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徐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冷静!!
被公司解雇并不可怕
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导致你被解雇
生活还是要继续
切忌采取极端的方法处理事情
如果双方出现有纠纷的情况,
应该通过合法途径协商解决,
一时冲动的行为绝不可取!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
情节较轻将会被行政拘留,
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外,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
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所以,
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最后小编想说,
在遇到不满事情发生时,
气愤是人的正常反应,
但不能任其扩大,
致使情绪失控,
否则有极大可能造成失控局面,
甚至犯罪。
另外企业在辞退员工时,
应注意程序合理合法,
做好情绪安抚工作,
尽可能避免发生失控的局面,
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来源:中国检察网,新靖江论坛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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