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推出便民举措
市税务局将延长本月纳税申报期限,为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期申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延期纳税申报。据介绍,按照正常的纳税申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关于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本月申报时间最迟应为8月16日。为应对疫情防控的需求,市税务局将申报时间延长至8月25日,如果至8月25日仍然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者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在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还可以按照规定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税务部门提供这项服务,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人、缴费人聚集,减少疫情风险。”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厅工作人员刘佳介绍,今年7月以来受疫情防控影响,税务部门加强线上办税、掌上办税等“非接触式”办税渠道的支撑保障,利用税收征管措施,增强纳税人应对困难的能力。税务部门将继续主动发挥职能,落实好税收政策,在当前防疫工作中展现更多税务担当,贡献更多税务力量。
来源:靖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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