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语!儿子打架斗殴,靖江这对父母放任不管任由放纵,...
俗话说:“养不教,父之过”,对于青少年而言,
社会学校的教育固然重要,
但是最为关键的恐怕还是家庭的教育。
然而现实生活里,
有一些家长面对误入歧途的孩子,
会寻求各种方法将其拉回正途,
但也有一些家长却以
“管不住,不知道怎么管”等理由
当起了甩手掌柜,任由其越陷越深。
以往发现误入歧途的“熊孩子”,
社会只会将目光放在孩子身上,
指责其“不懂事”,
然而近年来,
我们越来越关注父母在其中扮演的角色,
不止“熊孩子”需要接受教育,
放任不管的父母同样也应该接受教育辅导。
靖江市检察院通过“三规范一加强”机制,充分发挥家庭监护的亲情感化、示范引领、教育监管作用,推动亲职教育规范化发展。他们的做法值得借鉴。
接下来一起来看看吧!
靖江检察“破冰之旅”让家庭教育“归位”
通讯员 刘佳
“谢谢你们对我们的关心,小陈现在在设计公司做学徒,这是他主动向我和他爸爸提出的,我们以前做梦都没想过……”6月15日,在靖江市检察院检察官对涉罪未成年人小陈的妈妈进行亲职教育跟踪回访时,小陈妈妈说道。
2020年9月,小陈涉嫌寻衅滋事案移送靖江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翟淋华发现,小陈七个月前就曾因参与打架斗殴被行政处罚,但小陈的父母以管不到、管不住为由继续放任着小陈的不良行为,直至小陈滑向了犯罪深渊。
(网络配图)
“我们通过开展问卷测评和半开放式面谈,结合家庭情况指标量化评估后认为,小陈父亲权威专制、单一说教式和母亲替代式、回避式的教育方式与小陈涉罪有较大关联性,有必要对其开展亲职教育,督促履行监护职责。”翟淋华说。
2020年10月,该院综合考虑小陈系未成年人,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在对小陈作出考验期为六个月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向小陈父母开出了首份《亲职教育决定书》,决定对其采取为期三个月的亲职教育措施,并召开宣布会现场宣告送达,同时要求签订《监护人承诺书》,通过塑造亲职教育的仪式感,强化家庭责任。
宣布会后,该院及时与承接此项工作的靖江市骥江社会工作事务所衔接,指导制定有针对性的亲职教育方案,建立小陈父母的专属档案,内容涵盖情绪管理、21天习惯养成法、“四只好耳朵”积极倾听法、“六根好舌头”正向反馈法、家庭沟通技巧训练等,并采取“一对一”辅导、“爱的呼唤”家庭团体辅导、线上微信群帮教等多种方式,适时激发小陈父母的教育监管意识和内驱力,塑造积极的家长形象。
“小陈父母在教育期内能够按时参加我们的辅导课程,家庭内部沟通明显增加,亲子关系日益亲密,一家人其乐融融。”负责家庭教育辅导的社工见证了小陈父母的改变。
经考察合格,该院向小陈父母颁发了结业证书。后来,翟淋华收到了小陈父母的来信,他们分享了自己的心得感悟,“我告诉我的孩子,以前的错误已经成为过去,今后的人生路父母会一直在你身边,我相信,有我们的爱和他自己的努力,展现在他面前的必将是美好的明天。”2021年4月,在小陈父母顺利完成亲职教育的基础上,该院对小陈作出了附条件期满后相对不起诉处理。
近年来,靖江市检察院以“制度设计规范、教育流程规范、工作标准规范、社会合作加强”的“三规范一加强”机制切实推动亲职教育工作规范化发展。2020年以来,共对17名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12名监护人已完成教育的涉案未成年人中,7人继续学业、5人再就业。
“我院还将继续强化亲职教育协同机制,充分发挥家庭监护的亲情感化、示范引领、教育监督作用,让家庭教育正确‘归位’。”该院副检察长方强表示。
提到未成年犯罪,几个月前刑法刚有了修订,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起点有了调整。以往14岁以下是不负任何刑事责任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的社会产生了很多少年犯罪。如说曾经发生在辽宁大连的13岁男孩杀人事件,令人毛骨悚然。
鉴于种种因素,新调整的刑法把量刑起点从14岁调整到了12岁。说实话,由于社会的发展,今天很多十二三岁的小孩子看起来那简直就是跟成人一样,孩子在变,相关法律自然也应该有所调整。
而对于父母的教育,社会也有相应的措施,今年1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法(草案)》进行了审议,随后向社会征求意见。
将家庭教育纳入法治轨道,进一步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家庭教育制度,是落实“十四五”规划中“构建支持家庭发展的法律政策体系,推进家庭教育立法进程”的具体举措。草案文本包括总则、家庭教育实施、家庭教育促进、家庭教育干预、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52条。
政策图览
最后,作为监护人,
父母对孩子是有着监督管理义务的,
绝不能放任自流,
这样既会是你家庭教育上的失败,
也会给社会增加不稳定因素。
因此每一个孩子的家长,
都得打起十二万分精神,
重视家庭教育,
共建孩子健康成长环境。
▍来源:靖江检察明霞窗口、人民日报、新靖江论坛综合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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