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九小时合法吗?
我有个叔叔在城北园区一金属材料销售公司上班。这个公司名称叫宝宏金属材料销售公司,兴化人开的。这个公司规定上班工作时间不低于九个小时,全年无休息日,五一节,十一节及春节期间放假。不设任何福利无年终奖,一般情况下不准请钟点假。有特殊情况请假扣除当日工资。
工人上班下班打卡记考勤,而且上足九小时班后下班打卡为早退,上班下班如果不打卡则算旷工不计考勤。这些规章制度合法吗?恳请劳动部门查一查! 不合法啊,但是工作八小时以上的公司比比皆是,有时候让加班,一加就超过8小时了,可是也没有加班费 像这个公司的这种肯定不合理的啊 打劳动局电话吧 我百度了一下,楼上说的都不太对,正确的说法应该是:是否算加班或违反法律,要看是何种工作何种岗位,不同工种不同职务规定的工作时间差别极大,不能一概而论,而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法定的工作时间包括:标准工时、综合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最少休息一天,每天加班不超1小时,特殊原因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大多数企业按此时间安排作息。对于铁路,邮电,航空,勘探等特殊行业,法律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单位经批准可以按月、季、年作为计算工时的周期,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无论劳动者平时工作时间数为多少,只要在一个综合工时计算周期内的总工作时间数不超过以标准工时制计算的应当工作的总时间数,即不视为加班。若超过,则超过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规定支付报酬,且延长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