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靖江】关于明确市殡仪馆遗体接运收费标准及有关事...
关于明确市殡仪馆遗体接运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靖江市殡仪馆:
你单位《关于调整专用殡仪车收费标准的备案报告》(靖殡(2020)16号)收悉,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规(2016)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衔接周边价格水平,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核定你单位遗体接运收费标准为:
1、基本收费:单程5公里内最高不超过180元/车·次;单程5公里以外部分加收最高5元/公里。计费里程:以单程距离计算,空车前往不收费。
2、遗体外运(设区市以外),属殡仪延伸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3、对城乡居民低保对象等八类人员(以下简称“八类人员”)免除普通殡仪专用车本市境内遗体接运费(不超过300元/具),八类人员包括:(1)城乡居民低保对象;(2)农村五保供养对象;(3)城市“三无”人员;(4)享受抚恤的残疾军人;(5)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6)在乡复员军人,即1954年10月31日以前参加革命,持有复员、退伍军人证件或组织批准复员的人员;(7)享受生活补助的参战涉核人员;(8)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4、特困职工家庭与低保家庭同等享受殡葬服务收费优惠政策。
二、你单位应加强对政策的宣传解释,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同时按照收费单位收费情况报告制度的规定,及时向我委报送《日常收费情况变更报告表》。
三、你单位须加强遗体接运服务管理,对遗体接运成本进行单独核算,完整积累相关财务、业务数据,为日后科学制定价格标准提供有效参考。
本通知自2020年11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间,上级如有新的政策规定,从其规定。
▍来源:靖江市人民政府网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