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靖江】过期47天还在卖!靖江这家超市销售过期儿童食...
你在超市买东西的时候会看保质期吗?
网友爆料
昨天上午,
有网友在新靖江论坛爆料,
称自己在城北一家超市购物后,
回家发现自己在这家超市买的饼干
已经过期了一个多月。
而这盒饼干上还标注了是特价商品。
对此,随后顾客找到超市方,
该超市的店员称是“日期记错了”,
将9月份的日期记错为是12月份,
以为12月份才过期,
所以才没有及时将商品撤下。
随后店长出面,
称可以补偿顾客,
补偿方案是:
假一赔十,
顾客9块9买的,100块钱赔偿。
但这一补偿措施没有让顾客的满意,
事情还在进一步协商中。
网友对此有话要说:
@叫我小黄豆吧:不知道这个看错是不是借口,年纪大的去买给孩子吃的话一般都不会看的吧
@芽米:问题不断,工作人员要好好培训
@敢敢:想知道是怎么看错的大型超市不是应该有人经常盘货的吗 那么多人都看错了吗?
@XF4203:这个超市太LJ了,一句看错了就是借口吗?小孩子吃下去万一有事,你们超市也就拿这个当借口,希望有关部门该管管了
@花颜夕落:这要不注意不就吃下去了吗?
@仙剑问情:以前好像也有过
@丁云帆:幸亏看了日期,要是碰上没习惯看日期的……
@化腐朽为绵掌:滥竽充数
@常年隐身:坑
@Leeh:这只能说明工作人员工作也太不当心了
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是大众一直关注的事,
毕竟是吃在嘴里的东西,
确实应该要更谨慎一些。
然而,超市店员
一个只是因为“日期记错”的说法
很显然是“忽悠”不了大众的。
更何况,
也有网友在评论中提及这家超市
已经不是第一次“有问题”。
即使不是主观故意销售过期食品,
超市内部是否
应该对员工数次的工作失误进行管理。
而不是把这种失误留给顾客来买单。
如果身体吃出问题,又该如何?
无独有偶,
几天前,曾有网友在新靖江论坛爆料,
称在味某哥买到了发霉变黑的肉松饼。
而这个并没有过期,
还处于保质期内。
根据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第五十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小编在此提醒大家:
在购买商品时,
无论是食品还是日用百货,
都应仔细查看该商品是否正常,
以免食用到过期食品或
有其他劣质情况后引发伤害,
一旦发现有问题,
及时向食药监部门进行举报。
同时,也要提醒食品经营方:
食品安全无小事,
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仔细把控进货卖货环节,
认真做好经营。
千万别因为疏忽大意而交高额“学费”!
食品安全无小事,
希望超市能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避免再次发生这样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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