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虹桥社区封门居家隔离
我老婆2/7号从靖江开车送我至张家港,当天她返回靖江,一切都配合警察登记并且测量体温从靖江南下高速;2/8号靖江市虹桥社区打电话给她要求居家隔离14天,她按照社区要求开始居家隔离,但是虹桥社区当天在没有告诉她的前提下用一张红色A4纸将门用双面胶封起来,也没有留任何联系方式;当晚她下楼准备扔垃圾开门发现封门纸被开门时开坏了,经打听才知虹桥社区把门封起来,经联系社区后有人上门重新把封门纸贴好,对方并加微信告知三天来一次;
既然她已经居家隔离了,但为什么要封门?所以本人所疑惑的是:
①国家或者靖江市政府在此之前有没有名文规定封门居家隔离?
②封门居家隔离需不需要提前告知当事人?
③封门居家隔离是不是三天上门一次?
请靖江市虹桥社区把以上三点的问题,拿出国家或者靖江市政府在此事之前的文件出来,以让我信服! 更正一下,靖江市虹桥社区是11号开始要求居家隔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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