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派出所内的故意人身伤害和故意打砸车辆案
靖江市新桥城医院(原太和卫生院)女职工戴丽娟于19年6月23日下午有预谋的由外携带铁锤(类似公交车辆上的破窗用的铁锤)在靖江城中派出所内故意打砸受害人车辆,在他人阻止后依然故意打砸破坏。涉及故意破坏公私财务罪。故意持铁锤在城中派出所内多次追打行凶,在他人阻止下依然故意将受害人打成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中隔明显弯曲右偏。面部破裂毁容,全身多处软组织肿胀,活动受限,构成故意伤害人身安全罪。扫黑除恶,朗朗乾坤,故意携带凶器在派出所内故意行凶,此恶劣行径不深究不足以平民愤,不深究不足以彰显司法。故意将人打成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骨中隔明显弯曲属于什么伤情级别?行凶者这恶劣行径却草草了事后逍遥法外,天理何容? 母老虎惹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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