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这么爱狗,也制订了相应的法规,我们相关部门也要与时俱进,好好学习。
目前,美国有三部涉及狗的法律:《恶犬法》、《妨碍公共利益法》和《联邦动物保护法》。这些法律共同构成了全面的养狗法治体系,既赋予公民养狗的权利,也同时有力约束美国人的养狗行为,规定养狗不得影响他人生活,以此保护不养狗的人不受邻家“恶犬”干扰的权利。美国的“三吠”原则
在美国,主人在公共场所遛犬时,必须每时每刻为犬戴上约束皮带和防止咬人的口套。否则一经发现,执法部门有权将其充公或者杀死,并且要视情节轻重追查狗主人的刑事责任,甚至可判入狱90天。此外,美国还有著名的“三吠”原则,美国《妨碍公共利益法》规定,在居民社区中养犬时,邻居一般对第一声和第二声狗吠声是可以忍耐的,但狗叫过“第三声”后,主人一定要想办法不要让狗叫出第四声。如果狗的主人不能控制连续的狗吠,就要受到相应制裁。
美国狗重“学历”
美国对狗的管理有着十分严谨的系统,所有的狗都有正式的“户口”和“学历”,狗俱乐部遍布全国各地,绝大多数的狗都在这里度过他们的“幼年时代”,即学习与人相处和接受相关的技能训练。正因为都受过良好的教育,人们很少能看到野性十足的狗。想养狗的人也大都通过正当渠道获得他们的宠物,这就保证了没有“学历”的狗不能进入家庭。
美国专设“狗公园”
在美国,市区的公园都是不准宠物入内的,而郊区的公园也是对狗收门票。一般而言,公园如果对人收费50元,对狗就要收费30元。绝大多数美国城市的法律还规定:除非在自家院子里,狗在其他地方都要系上皮带或链条。有的城市为了让狗有自由奔跑的场地,特别设有供狗玩耍的公园,只有在这里,狗才能摆脱锁链的束缚,尽情撒欢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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