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士邦防水 发表于 2013-3-24 10:14

卫生间渗水,开发商、装饰公司、业主,谁之过?

防水案例剖析:
    市民周先生于06年6月入住刚装修完毕的新宅。没想到楼下的业主刘女士第二天便来敲门,原来周先生新宅的卫生间渗水,水透过吊顶沿墙壁滴在刘女士家的卫生间的洗脸盆上。周先生马上找来物业,可物业讲,当时交房时已做过蔽水试验,没有问题。而且周行生家的装修时,水路、线路改造,已经破坏了开发商的防水层,所以责任不在开发商。无奈下,周先生只得联系装饰公司,负责施工的项目经理许某到现场后也看不出端儿,最后双方决定敲浴缸、砸地砖。经认真检查,发现水管没有问题,而埋水管的开槽部位特别潮湿,个别部位甚至有明水。毫无疑问,当时装修时,未做防水处理。装饰公司咬定,当时预算时,周先生没有要求防水施工。南明周先生讲,自己不是专业人士,不懂防水,装修公司作为专业单位,应该有义务告知业主………

李士邦告诉您:
      一、开发商做的防水层在装修时,水电改造已经被破坏,所以防水工序在装修时,必然要系统的再做一次,即使没有破坏,为了保险起见,专家建议有必要再做一次。
    二、防水工序是家庭装修中的隐蔽工序,花了钱,看不出装修作用,但如果舍不得投入,一旦出现问题,付出的代价是昂贵的。

恒泰防水建材 发表于 2013-4-26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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