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重霄 发表于 2009-8-31 09:36

谁在充当“楼脆脆”的走狗?

   7月7日上午9点多,南京城南花神大道入口旁正在施工的“中兴大楼”靠近公路一侧发生塌方,半幅公路路面被封锁。与工地只有一墙之隔的望江矶2号的居民经历了这样惊险的一幕,随即就被民警紧急疏散。先是前三栋的房子出现裂缝,后来4至5栋房屋也相继开裂,居民有的被安排到附近的酒店暂住,有的则投亲靠友。一个多月来,居民们为房屋质量是否安全开始了奔波。(8月25日《扬子晚报》)

   8月18日,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处给出了鉴定结论及处理意见:望江矶2号01、02、03幢住宅楼,圈梁、构造柱设置满足规范要求,房屋整体性较好。对于这样的鉴定报告,居民们却不是很放心,并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一是裂缝检查,测得最大裂缝宽度为0.9mm,但是在另一处,面楼板裂缝1.2mm。二是楼层错乱“明明是7层楼,上面写的竟然是6层。”

为何一份如此重要的报告,会出现这样的矛盾?这完全是在拿人民生命开玩笑,这样一种工作态度还谈什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从上海的“楼脆脆”到成都的“楼歪歪”,再到现在南京这起房屋质量问题,公众质疑最多的还是政府的监管:监管何在?

   在房屋安全事故中,我们的政府到底应该以怎样的态度对待呢?毫无疑问,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政府应该始终站在人民的一边,坚决维护人民的利益。住房安全是民生的大问题,各级政府部门都不能等闲视之。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一些地方,却出现了类似南京市房管部门的玩忽职守;不仅如此,更有甚者,一些政府与开发商相互勾结,共同欺压百姓。 “楼脆脆”接二连三的出现,可以说,这与政府监管不利有着很大的关系。像南京这样的政府鉴定机构,说白了,就是开发商的走狗。那些胡编乱造的鉴定数据明显的是在为开发商开脱责任。

   一些房屋鉴定机构、监管部门为什么敢干出违背人民利益的勾当?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惩罚不利。因此说,要改善房屋监管的状况,就必须加大对房屋监管部门本身的监督力度。比如,可以在房屋安全方面,起动严厉的问责制;再比如,实行居民房屋安全责任制,将安全问题具体到每个监管部门的领导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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